工信部發布新版《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》

日期:2026-05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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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發布單位:工信部(工信部原〔2026〕97 號)核心:全國統一 1.5:1 減量置換;兼并重組 1.25:1;不銹鋼首次納入產能考核;跨企業
- 發布單位:工信部(工信部原〔2026〕97 號)
- 核心:全國統一 1.5:1 減量置換;兼并重組 1.25:1;不銹鋼首次納入產能考核;跨企業置換設 2 年過渡期,之后僅能通過并購轉移產能;方案有效期 24 個月。
- 目的:嚴控總產能、遏制無序擴產、促進行業整合與綠色低碳轉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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